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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

“32年,不断修复”——保护臭氧层,中国与世界并肩齐行


9月16日,以“32年,不断修复”为主题的2019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。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表示,中国政府愿与各缔约方、国际组织在履约政策法规、监管措施、能力建设、替代技术等方面,继续深入开展交流与合作,推动形成持续履约的体制和长效机制。

今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主题是“32年,不断修复”,对系统总结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履约经验教训,指引未来履约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
李干杰强调,中国加入《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》30年以来。中国始终认真履行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,坚持政策法规建设、生产削减、消费淘汰和替代品发展“四同步”的指导思想,综合运用技术、经济、法律以及行政手段协调推进履约工作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率先制定《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》,明确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淘汰时间表和路线图。 成立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,建立国家牵头,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动的履约管理机制。颁布和实施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等100多项政策法规,对受控物质实施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,逐步减少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。 率先编制全球第一个ODS行业整体淘汰计划,先后在十多个行业上千家企业开展ODS淘汰和替代,已全面停止全氯氟烃(CFCs)、哈龙、四氯化碳、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,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含氢氯氟烃(HCFCs)淘汰任务,如期实现议定书规定的各阶段履约目标。累计淘汰ODS约28万吨,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。

李干杰强调,中国政府把严格执法作为巩固履约成果的重要保障,始终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厉打击涉ODS非法行为。针对三氯一氟甲烷(CFC-11)全球排放意外持续增长问题,组织国内外专家开展深入研讨,连续两年在全国范围开展ODS专项执法行动。2018年,排查相关企业1172家,对涉及非法生产和使用CFC-11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。在2019年的专项行动中,进一步加强CFC-11主要原料的源头管控,对全部16家副产四氯化碳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督,并实施在线监控。对11省市泡沫制品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,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议定书。“当前中国在公约和议定书履约方面,面临第二阶段HCFCs加速淘汰、议定书《基加利修正案》批约和氢氟碳化物管控准备以及已淘汰ODS后续监管等新挑战。”李干杰说,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、贡献者,中国政府将直面挑战,持续完善协作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,加强国家履约能力建设,保持对已淘汰ODS的严格监督管理,坚决履行好承诺。

联合国环境署法律司司长伊丽莎白·姆莱玛、外交部和海关总署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作了发言。伊利莎白•姆莱玛对中国政府执行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。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、联合国环境署、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、世界银行、环境调查机构等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,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国内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,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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